发布日期:2025-04-10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规定,经学生报名和学院审核,现将拟分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不能更改志愿,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共管理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一、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17:0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87092287(工作日)
邮箱:tang_ying@swufe.edu.cn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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