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规范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工作,保证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本着公平竞争、公开录取、优胜劣汰的原则,依据《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行政管理专业适用)和《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适用),进行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学和科研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席、系所主任,工作人员为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干事,具体负责实施学院推荐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
组 长 | 廖宏斌、郑良秀 |
成 员 | 胡秋明、陈朝兵、杨帆、陈建东、谢小芹、穆滢潭、何欢、 李丁、钟慧、陈涛 |
工作人员 | 唐莹、王瑜 |
三、学生报名与资料提交
1.凡符合《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条件的2025届全日制本科应届学生,均可向学院报名。
注: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
2.报名同学准备并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2)学业成绩单须提交原件审查,并提交电子版(可使用“全能扫描王”保存)和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审查,并提交电子版和复印件;
(4)辅导员思想品德鉴定意见须提供亲笔签字后的PDF版(可使用“全能扫描王”保存),并提交复印件;
(5)荣誉类、服兵役类、科研成果类(除学术论文方面外)、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类、体育类、美育类、劳动教育类、社会实践类以上九个类别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审查,并提交电子版和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原件(用稿通知不予认定),提交电子版和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以上复印件各12份,每份材料请按照学业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荣誉类、服兵役类、科研成果类(含学术论文)、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类、体育类、美育类、劳动教育类、社会实践类的顺序,使用长尾夹汇总。其中1份装入牛皮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学生学号、姓名、现属专业以及联系电话,普通或硕博贯通或直博研究生;另外11份单独提交。
上述电子版提交时间与方式:请于2024年7月5日上午 12:00前发送至邮箱tang_ying@swufe.edu.cn,过期不候。电子版需以“学号-姓名-专业-类型(普通或硕博贯通或直博研究生)”命名。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2024年7月5日上午12:00前,过时不候,也不接收递补材料。请提交至通博楼A320会议室。
四、考核及排名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行政管理专业适用)和《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适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须提交由本人辅导员提供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和在校期间有无违规、违纪的情况证明。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合格者,具有推免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票否决推免资格。
2.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学术专长进行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予推荐。学生有学术专长加分的,学院须按《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四章相关要求组织答辩,具体答辩时间由学院自定,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并提前向学生公布。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
3.学院审核学生基本条件、学分条件、成绩条件、外语条件等报名资格,组织符合资格的学生参加初步排序。
4.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复核并进行综合评分,并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5.硕博贯通及直博生项目详见附件《公共管理学院2025届硕博贯通生选拔工作方案》《公共管理学院2025届直博生选拔工作方案》。硕博贯通和直博生的报考条件须满足《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综合成绩计算规则须与普通推免生一致,并与普通推免生一起参加排序。
6.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项目 |
6月25日前 | 根据学校计划,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 |
6月30日前 | 制定硕博贯通、直接攻博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
7月4日中午12点前 | 符合硕博贯通、直博资格同学提交申请材料(详见《公共管理学院2025届硕博贯通生选拔工作方案》、《公共管理学院2025届直博生选拔工作方案》) |
7月5日中午12点前 | 符合条件同学提交申请材料 |
7月7日前 | 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
7月11日下午 | 硕博贯通和直博生选拔考核 |
7月11日前 | 对学术专长进行答辩(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
9月3日前 | 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结果、获得拔尖项目加分情况等进行公示 |
六、其他
1.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
2.参加硕博贯通和直博生选拔的学生可先于普通推免生考核,未被录取的,可申请参加普通推免生选拔。
3.硕博贯通录取考生须签订《攻读“硕博贯通”研究生承诺书》,硕博贯通推免生入校后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培养,在第三学期末通过资格考核后进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阶段。直接攻博研究生入校即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按照按照直博生相关管理办法培养。
4.推荐生名额下达时间和推荐名单审定时间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时间适当调整。
5.确定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不能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6.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该学生所在专业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同专业没有可递补学生时,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递补学生。规定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学生自愿放弃和递补工作。
7.如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将依据当年政策规定变化调整推免工作。
8.其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七、咨询电话
普通推免生咨询:唐老师 电话:87092517
硕博贯通、直博项目咨询:王老师 电话:87092287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7月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2、《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3、《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4、《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5、《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
6、《公共管理学院2025届硕博贯通生选拔工作方案》
7、《公共管理学院2025届直博生选拔工作方案》
8、《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2022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