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20-06-22

为做好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028)87092287  彭老师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计划总数6人。

其中已招收硕博连读考生1人和申请考核考生2人。

注:招生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三、复试

1.资格审核

考生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务必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保存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规则为:“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编号.pdf”,并于73日中午12:00前将该pdf文件发送至公共管理学院指定邮箱:fszg009@swufe.edu.cn。未完成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考生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身份证、准考证。

(2)《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3)满足《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科研复印件应当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材料)。

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还需提交《学术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复试费:120元/人,复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时间为6298:00——7222:00网上缴费方法参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PAbbQ6YpX-Cq2ESgyr6Ww)。考生网上缴费时请在缴费系统中填写邮箱地址,用于收取复试费电子票据。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用考生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其中,专业考核和导师评价部分实行量化打分,满分均为100 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

(1)专业考核:专业考核采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专业考核内容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

专业考核分为专业面试和外国语能力测试两部分。

专业面试采用抽题回答方式,每个考生抽取专业试题2道回答。外国语能力测试采用口语测试方式。

专业考核小组由5名面试专家和2名复试秘书组成。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由专人负责,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4)科研加分:执行《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3.考试设备及考试环境准备。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以下设备及考试环境:

(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电脑一台、手机一部。电脑端作为主机位,拍摄考生正面;手机端作为辅机位,拍摄考生环境。

(二)独立、安静、光线明亮且封闭的房间作为复试考场。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可视范围内不能存放书刊、资料和电子设备等。

(三)考生需有有线宽带、无线宽带、4G 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并确保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四)提前下载、安装复试的平台软件,并学习软件操作和使用。

复试秘书将提前与考生连线,测试考生复试所需硬件设备、考试环境是否符合复试要求。

考试设备和考试环境要求请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4.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779:00——17:00

复试分组及程序:按照一级学科分组复试。面试顺序及流程由复试秘书联系考生告知。

5.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 +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评价成绩×10%+科研加分

注:专业考核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英语测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和英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四、录取

1. 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保留到小数点后面2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复试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复试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复试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 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

3. 有全脱产合格生源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停招;

4.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 申请在职攻读方式的考生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不分专业在学校下达的在职名额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同一专业在职博士生最多录取一名。同一专业内部录取人选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 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7.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录取的解释工作,对于考生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妥善的答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复试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


五、调剂与破格

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学院应在复试后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交《调剂申请表》。

破格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 无合格生源或合格生源不足;

2. 报考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除外),综合成绩名列前茅,单科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5分,确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3. 破格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

4. 经学院集体讨论通过,理由充分,并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书面说明;

5. 考生须提供翔实的业绩和科研材料。


六、其他

本复试细则未规定的情况,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解释决定。

公共管理学院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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