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公共管理学院校外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0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关心关爱学生成长成才,成都优奈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家福先生向学院捐资助学,设立公共管理学院校外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方案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


一、公共管理学院人才培养奖学金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设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奖学金,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全脱产)二、三年级本科生,一、二年级研究生

(二)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励名额:6名

奖励金额:2000元/人/年

(三) 评选条件:

   学生在2022年度的表现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各专业年级的前30%,且没有补考、缓考与重修记录;或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4、身心健康,自觉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综合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包括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

6、在全国性各类科研、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的同学、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1、学院向全体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发通知;

2、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供2022年度成绩单);

3、学院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获得上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华素质50强及其他校外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二、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全脱产)二、三年级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期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原则上要求上一学期无不及格学科,或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的排名比上学期进步了10%;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的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名额:5

    奖励金额:1000元/人/学期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供上学期成绩单)

2、学院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请各年级同学按照评选要求,于4月24日前将纸质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交至辅导员处,并将附件一和附件二的电子汇总表发送到辅导员邮箱。



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

2023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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